
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名誉理事长王荣总结了当前我国孵化器国际合作的四种模式。
中法和中荷合作模式。由政府支持,双方孵化机构或者相关机构操作,是一种平等的合作,最终达到互惠互利。与走出去创办高新技术园区不同的是,这种模式是把原本双方都有的孵化器联系起来,形成一种沟通的桥梁。
在海外设立办事处。我国在国外设立的第一个办事处是位于英国盖茨海德市的上海孵化器办事处。今年5月又在荷兰代尔夫特地区设立了杨浦的办事处。办事处的功能除了联络、引进和走出去外,还有一点是通过沟通信息加深双方合作水平,同时把双方的地区合作提升到一定的高度。
以色列模式。即由以色列出技术、中国出资金和商业模式,在中国选址成立合资公司的模式。
乌克兰模式。在科技部和对方科技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专门划出一片区域,支持其创业企业发展壮大,对我国有关产业特别是军工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一种我国与乌克兰等东欧国家合作的有效模式。(张赋兴)

